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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橫幅圖片

申請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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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用資格

※承租人需為符合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5條或第9條規定之園區事業、研究機構、創業育成中心、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單位或經本局核准經營之工商服務事業 ,有關進入科學園區申請,詳"申請流程"

申租土地自建廠房流程圖

承租土地流程圖,園區廠商提送租地計畫書,經由本局召開會議核配土地予廠商,獲配廠商須於1個月內起租並辦理簽約及點交土地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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